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本校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名額、相關規定、應修科目表及申請日期【註冊組】
113學年度第2學期輔系、雙主修申請
- 修讀規定:本校修讀輔系、雙主修辦法。
- 申請時程:113年12月9日上午9時起至12月13日下午5時止。
- 申請標準及應備文件:113學年度第2學期修讀輔系、雙主修名額表及相關規定
- 申請流程:至輔系、雙主修申請系統網頁登錄,並依各加修系規定上傳指定書審文件(免附申請書、成績單及排名),並鎖定志願序排序。
(申請系統流程一經鎖定即無法增、刪、修改,請同學確認無誤後再行鎖定。)
- 遞交檔案格式:
遞件資料繳交每位學生以一個PDF檔案呈現。
請將各系規定除成績單、排名外之應繳交資料(如僅規定繳交申請書、成績單、排名則免上傳資料)依序合併為一個檔案。
檔案大小不超過10MB。(如有大量圖檔請先自行壓縮)
- 申請資格:依本校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辦法第二條規定:「凡本校大學部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自第二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得申請修讀大學部之各系為輔系或雙主修」。
- 審查結果:114年2月中旬前 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 其他注意事項:
- 各系均得擇優錄取輔系雙主修修讀學生,符合申請資格並非一定會被錄取。
- 修讀雙主修以一系為限,輔系以二系為限;同時申請同一系為雙主修及輔系,經審查符合雙主修資格時,即以雙主修錄取。
- 各系應繳交資料如為自傳、計畫書、理由書、作品集等均無指定格式。
- 各系要求之雙主修/輔系申請書:113-2學期線上申請送件成功後即可,免附申請書。
- 各系要求備審資料含成績單、排名:配合新系統上線,113-2學期線上申請送件成功者,由學校統一提供成績單、排名供系上審查,學生無須另行檢附。惟成績單、排名以外之備審資料(如:修讀計畫、自傳、作品集等)仍需由學生自行檢附。
- 學業排名統計到112-2學期、學業成績統計到113-1學期。
- 各系應修科目表:輔系、雙主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