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相關規定:「本校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獎勵申請表」與「申請流程圖」等表件已公告於本校網頁:教務處\「相關法規」\「成績類」。
本次獎勵期間為113年2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核發之證照,請同學注意時程逕洽各系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