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畢業證書領取資格:符合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當學期科目請至學生資訊系統查詢成績是否已公告)。
二、領取時間:113年6月11日起。
三、領取地點:行政大樓一樓註冊組。
四、請登入學生資訊系統填寫畢業生流向問卷後,自行列印【大學部畢業生離校手續單】。
五、學生請持畢業生離校手續單,至各單位確認已完成應盡之責,包括系主任、圖書館、國際事務處(僅陸生、外籍生、雙聯學生)。
六、上述完成後,請持離校手續單及學生證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學生證若遺失請先辦理掛失後方可辦理離校)
七、若委託他人辦理,請填妥畢業證書領取委託書並攜帶受委託人身分證件、該畢業生離校手續單及學生證。
八、需要畢業證書影本者,請攜帶畢業證書正本及繳費收據(10元/份)至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