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3 學年度大學部四年制各系轉系名額、審查標準及申請日期【註冊組】

一、依據本校轉系辦法辦理。

二、113學年度四年制各系轉系名額及審查標準請參考附件。

三、凡有意申請轉系之學生,請於113年3月13日起至113年3月20日下午17:00止,下載轉系申請表,填妥申請表後連同各系規定應繳交之資料送註冊組,俾憑轉送各系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四、審核結果將於本學期末(預計二退期間)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五、申請轉系以一系為限,若轉系系所為原雙主修系,於轉系系所錄取後自動放棄雙主修系。

備註:繳交資料除系上規定外均無指定格式;原系導師無特定格式或範本,請同學找導師商談後再請老師協助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