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部畢業生離校作業流程【註冊組】

 

一、 畢業證書領取資格:

    1.  本學期修課(含校際選課)成績均已送達註冊組(可至學生資訊系統查詢成績)。

    2.  符合畢業應修科目學分。

二、 領取時間:當學期期末考結束後 (111年6月20日起)

三、 領取地點:行政大樓一樓註冊組。

四、 請至校學生資訊系統/個人資訊/畢業生離校手續單,填寫問卷後列印【大學部畢業生離校手續單】。

五、 至手續單上各單位確認已完成應盡之責,包括系主任、圖書館、國際事務處(僅陸生、外籍生)。

六、 上述完成後,請持離校手續單學生證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學生證若遺失請先掛失並補辦新證後方可辦理離校)

七、 若委託他人辦理,請填妥畢業證書領取委託書並攜帶受委託人身分證件、該畢業生離校手續單及學生證。

八、需要畢業證書影本者,請攜帶畢業證書正本及繳費收據(10元/份)至註冊組辦理。

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