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臺灣大學系統學生修讀跨校雙主修、輔系【註冊組】

  • 修讀規定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學生跨校修讀雙主修及輔系辦法
  • 申請時程111年6月6日上午9時起至6月28日下午5時止
  • 申請標準及應備文件111學年度跨校輔系雙主修名額及相關規定
  • 申請流程:臺大、師大學生填妥申請表後連同各系規定應繳交之資料,經原就讀系及教務處同意後,送交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 申請資格:依本校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辦法第二條規定:「凡本校大學部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自第二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得申請修讀大學部之各系為輔系或雙主修」。
  • 審查結果:111年8月上旬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 其他注意事項
    1. 學生修讀雙主修至多一系、輔系至多以二系(學位學程)。
    2. 目前尚無111學年度應修科目表,如有需要請先參閱110學年度跨校雙主修輔系各系應修科目表
    3. 本校學生如欲跨校申請修讀臺大或臺灣師大輔系者,請至相關國立臺灣大學系統相關網頁查詢
      (網址:https://ifweb.aca.ntu.edu.tw/UniversityAlliance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