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臺灣大學系統學生修讀跨校雙主修、輔系【註冊組】
修讀規定
:
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
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
、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學生跨校修讀雙主修及輔系辦法
。
申請時程
:
111年6月6日上午9時起至6月28日下午5時止
。
申請標準及應備文件
:
111學年度跨校輔系雙主修名額及相關規定
。
申請流程
:臺大、師大學生填妥
申請表
後連同各系規定應繳交之資料,經原就讀系及教務處同意後,送交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資格
:依本校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辦法第二條規定:「凡本校大學部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自第二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得申請修讀大學部之各系為輔系或雙主修」。
審查結果
:111年8月上旬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其他注意事項
:
學生修讀雙主修至多一系、輔系至多以二系(學位學程)。
目前尚無111學年度應修科目表,如有需要請先參閱
110學年度跨校雙主修輔系各系應修科目表
。
本校學生如欲跨校申請修讀臺大或臺灣師大輔系者,請至相關國立臺灣大學系統相關網頁查詢
(網址:
https://ifweb.aca.ntu.edu.tw/UniversityAllianceDM/
)。
臺科大跨校輔雙申請表.pdf
111臺大系統輔系名額及相關規定.pdf
111臺大系統雙主修名額及相關規定.pdf